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在如今农村各产业逐渐融合发展的情况下,“谁是农民呢?”,综合现在的农业现实再看,我国农民可以分为哪几种?
一、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一般而言,我们认为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指的是,在以农业为主的农村社会中,固守农村,以在家种地务农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人群。
而这里的“务农”建立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分田到户”的基础上。后来国家又实行了“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因此农民的范围也从“拥有农村户籍人口”到“拥有承包地的人口”的转变。
二、新时代的“农民”分类
目前,农村主要存在5种农户家庭,即:
1、全家都在农村(村庄)生产生活,主要收入来自土地、农业和农村的农户家庭;
2、青壮年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中老年父母留村务农的“半工半耕”家庭;
3、全家进城但仍然有农村承包土地,将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出去,随时可能回村要回承包地耕种的农户家庭;
4、全家进城不再需要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家庭;
5、本村外出工作的家乡人等。
因此,细分下来,我们可以把农民分为以下几种:
1、全家留村且耕种自家承包地的农户;
2、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承包地由中老年父母耕种的农户;
3、有承包地但自己不耕种,将承包地流转给他人耕种的在村农户;
4、主要靠租入土地耕种的农户;
5、在农村从事副业生产或雇佣劳动的农户;
6、将土地经营权流转、外出务工经商,可能还会回来种地的进城农户;
7、将土地经营权流转且已在城市安居的农户;
8、祖籍为农村但既不在农村经营又没有承包土地的家乡人;
9、其他情况的农户。
由此可见,“农民”定义也越来越广泛了。与此同时,在村庄边界已被打破,大量农户进城务工经商的情况下,农户与土地关系变得十分复杂,农户与村庄利益关系也变得十分复杂。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不同分类的“农民”都是如今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成员,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在新形势下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为乡村振兴出力的根本原因所在。>>推荐阅读: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是什么?遭遇欠薪怎么维权?